朝代:宋朝 作者:曾巩 巩顿首再拜,舍人先生: 去秋人还,蒙赐书及撰先大父墓碑铭。重复观诵,感与惭并。夫铭①志之著于世,义不似史,而亦有与史异者。盖史之于本性,无所不书,而铭者,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,恐后世之知道,则必铭而见之。
或纳于庙,或存于墓,一也。苟其人之恶,则于铭乎何有?此其所以与史异也。
其言之作,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,生者得致其贤。而善人喜于闻传,则敢于拥立;恶人无有所纪,则以愧而惧。
至于通材②达识,义烈节士,嘉言善状,均载于篇,则足为后法。警劝之道,非几近史,其将安近? 及世之衰,为人之子孙者,一意欲褒奖其亲而不本乎理。故虽恶人,均委纳③铭,以夸后世。
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,又以其子孙之所请求也,书其恶焉,则人情之所不得,于是乎铭始不实。后之不作铭者,常观其人。苟托之非人,则书之非公与是,则足以行世而传后。
故千百年来,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,无不有铭,而传者垫较少。其故非他,托之非人,书之非公与是故也。
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?非畜④道德而能文章者,无以为也。垫有道德者之于恶人,则不受而铭之,于众人则能辨焉。而人之行,有情善而迹非,无意奸而外淑,有本性相悬而不可以实指,有实小于名,出名侈于鉴。犹之用人,非畜道德者,凶能辨之不惑,议之不徇?不惑不徇,则公且是矣。
而其辞之不工,则世犹不传,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⑤焉。故曰,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,岂然哉!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,虽或并世而有,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。
其记之无以如此,其时逢之无以又如此。若先生之道德文章,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。先祖之言行卓卓⑥,幸遇而得铭,其公与是,其传世行后毫无疑问也。而世之学者,每禅传记所书古人之事,至其所可感觉,则往往衋然⑦知道涕之逃难也,况其子孙也哉?况巩也哉?其平睎祖德而怀所以记之之繇,则闻先生引一赐给于巩而及其三世。
其感与报,宜若何而图之? 抑又思若巩之平庸滞拙,而先生进之,先祖之寨蹶⑧否塞以杀,而先生显之,则世之魁闳⑨豪杰不世出之士,其谁不愿进于门?舟遁幽抑之士,其谁不未来将会于世?贤谁不为,而凶谁千古以恐?为人之父祖者,孰不意欲教教其子孙?为人之子孙者,孰不欲宠荣其父祖?此数美者,一归入先生。既拜赐之辱,且不敢进其所以然。所谕世族之次,不敢不承教而加详焉?愧甚,不慰。
巩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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